根据工作需要,经江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8名,岗位需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用人部门根据实际用人需要提出的技能要求;
(六)国家法律法规提及的相关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合同制员工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个人征信严重失信的;曾参加江高镇政府雇员或合同制员工招聘,进入面试或被录取,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未书面表示放弃,其后才提出放弃或不到岗工作的;被聘为江高镇政府雇员或合同制员工后,工作未满一年便主动辞职,或未按规定提前30天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和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三、工资待遇
按《江高镇雇员、合同制员工工资调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下载(或现场取表)填写《江高镇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到江高镇金沙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江高镇金沙北路3号)上交报名材料。
(三)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20-37322916。
五、报名要求
(一)按照《江高镇政府合同制员工岗位需求表》(附件2)中的“招聘岗位”完整规范填写岗位名称;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列入人力资源工作不诚信名单。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4.其他相关技能证书或材料复印件;
5.若委托他人报名,请在委托书上填写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双方签名并附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合格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面试
本次考试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进行(人数不足时可按实际人数确认),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成绩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七、体检、政审和聘用
(一)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日,如未收到影响聘用的异议,则通知拟聘人员到岗上班。
(四)未经江高镇政府同意,被聘用人员在接到到岗通知后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列入江高镇公开招聘人员诚信名单,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补录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若上述岗位在一年内出现空缺,用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按规定补录。
附件:1.江高镇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江高镇政府合同制员工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