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医药行业考试和人才评价,以及有关考试质量评估、科学研究与交流、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指导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招聘岗位:考试质量研究评价处
2.专业要求:教育学类(0401)、心理学类(0402)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其他要求:
1.京外生源
2.具有扎实的中医药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统筹组织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3.拥有教育测量学学习背景,熟练掌握统计分析有关软件
3.中共党员优先。
注: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须符合申报岗位专业要求。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中心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报名年龄要求:本科生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含),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含),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含);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下载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以邮件形式连同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自大学起各学习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须同时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逾期不予接受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我中心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有关要求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计算。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有资格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与面试人数之比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在“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发布并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中心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中心组织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如因疫情防控等实际工作需要,确需调整考试、体检、考察方式的,我单位将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
联系电话:010-62062248
邮箱:hr@tcmtest.org.cn